• 组织安排全体人员集中学习

  • 调研十里坪敬老院管理工作

  • 调研十里坪敬老院存在问题落实情况

  • 调研困难家庭基本情况

  • 防灾减灾宣传

  • 安排退伍老红军入住延安市八一敬老院

  •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 看望白血病患者王丹家属

  •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演讲赛


民政局工作概况


【机构概况】 宜川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之一,正科建制,设局长一名,主要职能有: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双拥工作、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婚姻登记、社团登记、临时救助、行政区划、勘界地名、殡葬管理、老龄工作、社会福利等。内设机构有婚姻登记处、双拥办,下属事业单位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烈士陵园管理处、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宜川县十里坪区域敬老院、宜川县社会福利中心。现有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在编工作人员31人。

宜川县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主线,以实施民生工程为重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条件,全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组织机构】

民政局局长:曹旭周

书 记:张锦霞

副 局 长:杨春玲 冯宜生

双拥办主任:王殷祥

婚姻登记处主任:陈俊吉

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在朝

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周刚振

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强国兴

十里坪敬老院院长:呼东安

【救灾救济】 2013年,我县相继遭受了早春低温冷冻和风、雹等自然灾害,全县12个乡镇72117人受灾,主导产业花椒、核桃、苹果、梨受灾严重,经技术人员估算,受灾区域18852.2公顷。其中低温冷冻灾害造成经济损失6.89亿元,风雹灾害造成经济损失180.8万元。面对灾情,民政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受灾村组核查灾情,并及时向市局和县政府上报灾情。为安排好群众生活,连续两次下拨救灾款190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3月12日,我县集义镇森林火灾发生后,民政局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昼夜奋战,为我县救火人员提供就餐和生活供应,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灾害能力,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县政府拨付资金20万元,用于购置救灾物资,民政局先后采购救灾物资2次,其中:采购褥子400床、大衣300套、迷彩服600套、胶鞋500双、雨衣400件、雨鞋400双、手电筒500把、长方形桌子6张、圆桌15张、凳子150条、铁锨200把、发电机1台、冰柜2台、操作台6张等物件,按照物资的种类,分开放置,做好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7月份以来,我县遭遇持续强降雨,造成全县电力、交通中断,房屋倒塌,农田被毁,特别是乡镇、村、组受损严重。面对严峻的灾情,民政局及时成立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组、拉运物资工作组、物资发放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组织防汛抢险人员对受灾村组进行灾情核查,及时向县政府报送灾情,并积极与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联系协调,下拨救灾款570.1万元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先后14次拉运救灾物资,共运回帐篷2195顶,折叠床900张,棉被2600床,彩条布42万平米,应急灯8100把,蜡烛232箱。并按照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灾情的轻重缓急共发放救灾物资13597件,救灾食品2553件。其中:发放帐篷627顶,棉被1092床,折叠床667张,铁锨160把,雨衣160件,雨靴160双,大衣70件,彩条布651块17.24万平米,手电5010把,蜡烛5000把,方便面402箱,矿泉水362箱,米430袋,面480袋,油175桶等应急食品。灾后,为加强救灾物资的管理,使其循环利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民政局成立救灾物资后勤保障工作小组,专门购买了高压清洗机一台,对下发各乡镇的帐篷、折叠床、棉被等救灾物资进行回收、清洗、入库。7月28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民政局组织在县体育场举行了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捐赠仪式。之后,民政局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向受灾群众献爱心”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185个单位、3563名干部职工、24个民营企业及个体商户的捐款82.976万元,全部用于灾后建设。

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办)的民政站长和救灾系统管理员就灾害信息员基本职责、灾害救助基本知识、灾情报送时间、内容、程序和要求,灾害信息管理、灾害信息员职业安全和灾害信息员技能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灾害信息员的基本职责,提高了灾害信息报送的能力和水平。

【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审核工作。2013年,民政局按照“按标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成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审核领导小组,从3月15日开始,深入全县12个乡镇和城区街道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审核工作,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居住、生活、收入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特别对财政供养人员、死亡人员、有营运和消费车辆人员、开门市、有房屋出租、子女就业及结婚等10多种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进行了重点核查。严格核算其收入,坚决取消“关系保”、“人情保”和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同时,由城乡居民提出低保申请,工作人员深入家中,核算其家庭收入,将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员纳入低保对象,在乡镇三榜公示后上报民政局予以审核,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并对全县原有低保对象和2013年新增低保对象的财政供养、工商信息、企业职工养老统筹及户籍证明等四个方面的信息逐一进行了核对,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

9月份,民政局又针对7至8月份持续强降雨造成的灾害,对全县受灾群众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摸底调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审核领导小组深入乡镇、村、户了解受灾户居住、生活情况,逐户进行核查,将受灾严重且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低保,同时将受灾严重的低保户纳入特困户,提高救助标准。

2013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138户1993人,年保障金481.6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008户5986人,年保障金604.78万元。为城市低保户发放冬季取暖费、电价补贴、物价补贴92.08万元,为农村低保户发放冬季取暖费、电价补贴、物价补贴131.14万元。给87名孤儿发放83.5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

五保供养工作有效落实。2013年上半年,为了做好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民政局成立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和城区街道办落实新增五保户的调查摸底,进村入户,对于符合五保条件的人员,严格审批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及时进行体检,五保老人衣食生活难以自理的入住敬老院。同时,对于7月份持续强降雨导致部分五保户房窑倒塌、无法居住的问题,民政局及时召开局务会,专题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人,一名干部包抓一个乡(镇),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排查,不忽略一个细节,不漏掉一位孤寡老人,第一时间掌握五保户详细情况,将符合入住敬老院条件且灾后房窑严重受损、无法居住的五保对象登记在册,逐人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工作,使43名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保障了他们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 全面推进“一站式”住院医疗救助、大病住院医后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工作。2013年“一站式”结算服务435人次,救助金额443397.22元,其中城市61人次,救助金额68829.99元,农村335人次,救助金额319623.77元。大病救助320人,救助金额202.5949万元,其中农村243人150.6949万元,城市77人51.9万元。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服务,避免了困难群众有病不医、小病不看的现状,使他们享受到了更多的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双拥优抚安置】 我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998人。其中,伤残军人37人,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91人、退伍红军老战士1人、红军失散人员38人、在乡复员军人233人、参战退役人员246人、参试退役人员6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8人。享受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人员186人、部分烈士子女11人,2012年冬季入伍义务兵38人。

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在伤残抚恤补助上,农村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664元/人/月,城市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1155元/人/月;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城镇991元/人/月,农村634元/人/月;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城镇933元/人/月,农村608元/人/月;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定期抚恤金2521元/人/月;红军失散人员定期抚恤金1138元/人/月;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610元/人/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320元/人/月。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按兵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11元的标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260元/人/月,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000元/人/年,城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9000元/人/年。

认真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及时更新优抚系统数据。2013年新增年满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30人、伤残3人。安置符合安置条件转业士官5人,彻底解决了退役士官跨年度安置的遗留问题。

【社会组织管理】 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章程,对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进行合并、注销、撤销或增设分支机构等方式进行规范管理,指导民间社团组织依法履行章程,不断提高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同时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对民间组织的党员数、党员挂靠党组织情况、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2013年,全县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63个,其中社会团体45个,民办非企业 18个,现有会员总数8239个,其中单位会员数41个,个人会员数8198个。会员中中共党员221人,建立党支部 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从业人数112人。社会组织注册资金达到210万元。

【社会事务管理】 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强化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推行计算机管理,做到婚姻登记档案健全、完整,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使用安全。2013年办理结婚登记987对,离婚登记 198对,补发结婚证552对。

做好福利彩票的规范管理工作。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加强管理,突出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及时的彩票管理格局。同时,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市民政局任务1240万元,完成彩票销售1385.3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1.72 %。

推进城乡殡葬改革。为了加强我县殡葬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旅游城市品位。民政局向政府常务会提出了“宜川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宜川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两个议案。经县政府同意,宜川县殡仪馆已投入使用,举行悼念、祭奠活动39次。同时民政局开展了殡仪馆的宣传,以张贴公告、电视滚动播放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乱埋乱葬、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对于推行殡葬改革、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起到了一定的先导作用,对于推进宜川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力。

认真开展地名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工作。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地名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民政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摸底,采取多种方式,挖掘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丰富文化内涵的各类地名,搜集有关资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6月份,完成了我县地名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千年古县、千年古镇6个,千年古村8个,著名山川5个。

【行政区划】 市、县级界线勘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县民政局牵头,韩城市、延长县、宝塔区配合,实地勘察,维修市级界碑1处,三角交会点1处,县级界碑2处。目前,各项资料已归档上报省市。

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民政局和县委组织部联合修建村级活动中心13个。其中新建丹州镇圪崂村,集义镇陈家庄村,云岩镇史村,秋林镇良子伸村,阁楼镇武家岭村、东阁楼村,英旺乡柏塔村,牛家佃乡西塬村、布里村,交里乡孟长镇村10个社区服务活动中心。维修英旺乡党山村,云岩镇南海村,新市河乡太塬村3个村级社区活动中心。

为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我县成立了社区建设委员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为社区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力资源。

【民政项目实施】 实施“宜川县抗日战争烈士纪念碑”修复保护工程。宜川县抗日战争烈士纪念碑是全国仅存的两块抗日战争纪念碑之一,是1939年9月宜川各界人民为纪念当年在晋“六.六”抗日战役和宜川战役中阵亡的84名宜川籍烈士修建的。2013年,民政局投资20余万元将抗日纪念碑迁移至烈士陵园进行了保护维修。同时,在宜川战役烈士陵园大门前修建了一个长8.3米、高4米,厚0.8米的纪念照碑,为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内容。

积极开展零散烈士墓迁建工作。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是不可复制的革命传统文化资源。组织和实施好抢救保护工程,既是弘扬烈士精神的新载体和创新优抚工作的新突破,也是建设宜川的新内容。2013年,民政局全面启动了以“接烈士回家、葬圣地忠魂”为主题的抢救保护工程,成立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人制定规划、筹措资金、组织实施。从2012年11月开始,依托宜川战役烈士陵园, 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完成了散葬烈士墓的迁移,共迁建烈士墓183座,其中迁建到宜川烈士陵园墓124座,迁建到乡镇农村59座。

实施云岩区域敬老院建设。一是投资150万元完成了院内地沟、排水渠,室内地板铺装,门窗安装、院内硬化、引水等改造工程建设。二是新建集活动室、会议室、管理室、厨房、餐厅及公共浴室和锅炉房于一体的老年综合楼一栋二层32间,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建成后可设置床位100张。2013年年底完成了老年活动综合楼基础工作工程建设。

【老龄工作】 深入敬老院和离退休干部、贫困老人家中,开展慰问老年群体活动,共慰问310户老人,送去慰问金5.2万元,帮助他们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开展“孝老敬老”、“孝亲敬老”、“敬老文明号单位”、“双送温暖”等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敬老孝亲社会氛围。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以“关爱老人,敬老、助老,从我做起”为主题,开展了“敬老月”活动,积极为老年人解难题、办好事。并在十里坪敬老院组织举行了“庆重阳,送文化慰问演出”晚会,为敬老院的老年人送去了1万元慰问金。

深入各乡镇,对2012年全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同时,以进村入户走访的形式,对我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工作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审核共收回2012年信息有误人员的611张补贴卡,上缴财政389816元多发放资金。发放7331位高龄老人的生活保健补贴582.42万元,办理敬老优待证344个。

【民族宗教】 加大调研力度,研究探索解决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新机制。5月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5个超市清真食品乱放、1处假冒清真食品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维护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抽调人力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村的寺观、庙宇进行了普查登记,摸清了全县的基本情况,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了三起涉及少数民族事件,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大局。顺利完成为期两年的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查处基督教私设点3处、参与群众60人、家庭祷告点3处、自封传道人3人,遏制了基督教发展快、活动乱的势头,有效的抵御了境外势力的渗透。

责任编辑:王树潮 赵万本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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